各县(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各县(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年度抽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局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pdf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惠州市水利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