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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9 15:24:09

韩维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高水平争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议收悉,经会市相关部门研究,结合建议内容,现提出如下主办意见: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部署下,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儿童优先理念,秉持“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的目标,持续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惠州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之一,是广东省唯一一个纳入第四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的城市。

  一、推进政策规划友好,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规划引领。将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建设纳入《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建设,推动儿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发展,加强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生存发展权益,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市、县(区)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儿童活动平台和场所;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抓好青少年体育竞技人才培养,打造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等工作任务。积极将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编制出台一系列围绕儿童教育、卫生、福利、权利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为儿童全面发展保驾护航。惠州近5年出台100多项相关政策措施,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

  (二)健全儿童政策体系。出台《惠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惠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任务分工方案》《惠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系统性地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编制惠州市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公园等9方面建设指引,逐步形成“1+1+9+N”儿童友好政策体系。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贯彻“儿童友好”理念,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各项法规、技术规范设置,并结合服务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落实儿童相关设施用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安排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等各级教育设施用地和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用地均能满足片区儿童成长的各项需求。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

  (一)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优化《惠州市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指引》,开展托育机构创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评审,加快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进程。推开幼儿园开设托班,在社区、用人单位、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同时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全市托育服务增量提质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4月底,累计完成16家优质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全市注册托育机构(含幼儿园)共602家,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共33217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5.49个。今年拟建设1家市级、7家县(区)级具有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

  (二)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一是持续加大学普惠性前教育学位投放,目前我市幼儿园入园率为97.8%,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92%,我市所有新建和在建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移交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二是现阶段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79%,,将继续出台措施,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保障学生就近入学。

  (三)加强儿童健康保障。一是继续推进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出台了《惠州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2024年,免费产前筛查总体平均完成率为189.11%,发现并干预重度地贫胎儿54例、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胎儿114例,六大结构畸形胎儿8例,有效筑牢优生优育防线。二是持续开展儿童保健工作。为全市常住的0~6岁儿童免费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024年全市新生儿死亡率0.73‰,婴儿死亡率1.7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66‰,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0.94%、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72.03%,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5.23%。三是积极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成立惠州市儿童心理行为康复中心、惠州市心理健康体检中心,开设学生心理门诊和儿少病区,设立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有效开展关于儿童心理问题的咨询、疏导和转介。四是强化儿童医疗保障服务。将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大楼(儿童医院)项目列入《惠州市2025年-202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目前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额的13.3%。

  (四)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一是市文化馆作为省级儿童友好示范基地,2024年共开设了55个公益艺术培训班,为近10000人次的青少年及儿童进行公益培训;惠州爱乐童声合唱团及惠州爱乐青少年交响乐团2024年共开展培训160班次,共计培训12394人次。同时市文化馆运营的117个艺术社群,涵盖美术、合唱、弦乐、管乐、舞蹈、书法等课程,全年服务逾270万人次。二是惠州市博物馆发挥文化场馆教育阵地作用,通过用互联网+新功能,多维度地“活”化文物,运用“三维、科技视频、全景VR、科普游戏”等全新方式,打造“文物数字化魔墙”“恐龙科技互动区”“古建筑虚拟现实VR漫游体验”等沉浸式参观模式。举办各类科普展览及各种专题性展览,开展民间传统技艺体验活动,以及送展进校园活动等。进一步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

  三、推进权利保障,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

  (一)关爱困境儿童。一是积极推动未保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市、县(区)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惠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召开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印发了《惠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联合17个部门出台了《惠州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转型,深入推动孤残儿童区域化集中养育改革,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目前,我市已完成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任务,全市各县(区)儿童福利机构同步转型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立了1个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7个县(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76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了县(区)、乡(镇)两级未保机构覆盖率两个100%的工作目标,全面建立起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二是深入开展困境儿童摸查。对全市特殊困难儿童权益保障情况(生活救助、就学和监护等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排查,并对摸排认定的困境儿童建档立卡,建档率达到100%,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扶记录及时录入系统并纸质存档。2025年5月,全市摸排在册困境儿童共18335名,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99名、孤儿319名,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889.88万元全部直接拨付到儿童个人账户。与167名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人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全部落实到位。2025年,我市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2375元每人每月。

  (二)关爱残疾儿童。根据《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救助对象为救助年龄为0-6岁,我市开展0-8岁精准康复扩面工程,将救助年龄提高到8岁,并在省级救助基础上提高救助标准。目前我市共有42个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针对0-8岁本市户籍的听力言语、智力、肢体(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十四五”期间,惠州市新增儿童康复机构6个,累计提供残疾儿童康复及救助7305人次,培训康复专业人员19071人次。“十四五”期间,为全市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12569人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人数达10万余人次。根据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数据和省残联年度通报,我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2022年至2024年均为100%,全省排名第一;辅具适配服务率2023年和2024年为100%,全省排名第一。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提升城市空间服务品质

  (一)推进城市空间适儿化改造。在大中型政府投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常态化落实公共场所配置儿童友好设施的要求,将儿童友好设施配置,如儿童洗手池厕位等纳入审查的内容。改造完成江北东江公园、下埔滨江公园等,增设游乐、康体等设施,提高公园的可达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儿童提供休憩、健身、娱乐、学习等活动场所,满足儿童丰富多样的活动需求。

  (二)推动公园绿地建设儿童友好设施。出台《惠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惠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政策,将儿童游戏园林绿地纳入文件。2021年以来,共推动市中心区东江公园、南苑公园、西湖景区、河南岸公园、云山东路后退绿化带及南坛小学(鼎峰分校)周边绿地等30多处公园绿地(含口袋公园)新建及提升改造工作。新建惠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项目(惠州市儿童公园),预计项目一期于2025年底开园。

  (三)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根据学校周边道路运行情况和巡查情况,制定了道路慢行系统维修改造计划,完成富民小学、南坛小学等学校周边的道路慢行系统维修改造和相应在人行坡道口处设置止车设施,提升学生出行环境。全市2360辆公交车辆均标配爱心座椅,实行身高1.3米以下免费乘车、学生卡乘车优惠等政策,为学生群体提供便利。引进一级踏步低入口公交车,方便儿童学生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一步上车。2024年为18所学校开通通学公交,开行通学专线79条,发班4000班,运送学生13.6万人次,较好保障学校学生的日常出行,有效缓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

  (四)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推进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场馆改造和服务效能提升工程,市图书馆完成了场馆的青少年阅览室改造工程。市、县(区)两级7个公共图书馆均设立了少儿阅览室(区),其中市图书馆专门设立了“惠州市少儿图书馆”,进一步满足广大少年儿童和青少年群体的公共阅读服务需求。推出供少儿读者参与的线上活动,提供了缤纷的“云上盛宴”;开放数字服务平台,推出217个班次“趣学慕课”系列课堂,让乡村留守儿童和在惠务工家庭儿童在家就能享受到全民艺术普及红利。

  (五)推进社区嵌入式儿童服务设施。全市打造16个“一站式”城乡社区惠民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地因地制宜融入儿童友好元素,在社区服务中心配置书画阅览室、老少同乐空间、舞蹈室等空间,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在寒暑假,为社区居民提供儿童看护托管、课业辅导等服务,推动多种服务功能融合叠加,建成读者文化园、市青少年宫、港惠新天地等多个“惠享文化空间”,在1278个行政村(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在1355个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儿童之家,为社区儿童构建“十分钟”生活圈。

  (六)建设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建立了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教育、自然生态教育及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研学教育实践基地(营地)35个,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研学实践活动,有效地推进我市青少年儿童综合素质发展。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营造儿童成长良好环境

  (一)做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一是多形式开展家风家教主题活动,截至目前,共建设1个省级家教家风实践基地,39个市级家风家教实践基地,48个市级亲子阅读基地。寻找各级最美家庭、书香家庭等优秀家庭典型4600余户。2024年,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巡讲、家风主题活动2078场次,线上线下服务近50余万人次。新招募29名市妇联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市妇联家教讲师队伍扩充至109人,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成员已扩充至1051人。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300多场次,参与人数45万人次。二是建立家校社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加强家校沟通。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惠州市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的通知》,开展“家庭教育大家谈”微课视频征集评选,制定印发《惠州市2024年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月历》,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履行职责、协同育人,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二)加强安全教育,建设平安校园。一是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尊重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和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根植在学生心中;在教育中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性侵、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增强底线意识。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完善校园风险转移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营养管理和饮用水管理,全面推行师生同餐制,主动协调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落实健康教育纲要,严格防控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儿童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印发了《关于将学生交通安全文明出行行为纳入学生德育考评体系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法治观念,提升认知危险、规避危险、远离危险的自我防范能力。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惩教并举,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把着眼点放在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和帮扶上,通过建立健全少年审判法庭,组建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措施,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和帮扶工作。

  (五)营造爱护儿童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及宣传,据统计我市各级妇联在网站、电台、公众号、等新媒体推出家庭教育、好家风宣传、关爱困境儿童、儿童安全等相关内容文章近200篇次,宣传覆盖群众约130万人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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