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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50129号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09 14:46:17

【B】

惠市发改湾区案〔2025〕24号

市市场监管局:

  市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50129号《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建议内容和我局职能,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提前布局,统筹推进。我局(市大湾区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联合市有关部门提前谋划,将“探索推动港澳药品跨境生产,支持惠州药企获得港澳药品委托生产权”纳入《惠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和《惠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重点事项清单(2025-2027年)》,统筹推动各部门认真研究,加快推动落地。

  二是开展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市大湾区办)先后前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台港澳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了解我市医药生产企业情况、港澳医药企业情况、港澳药品跨境生产的相关政策等事项,共同研究进一步推动港澳药品在惠委托生产的举措,并制定了面向市内药械生产企业的调查问卷。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力度推进港澳药品在我市委托生产。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方面,面向市内医药生产企业开展书面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医药生产企业情况及争取港澳药品委托生产权的意愿。另一方面,前往港澳药品委托生产政策已落地的中山等市调研,学习其经验做法。

  三是加强资源对接。发挥市台港澳局联系港澳的优势,积极加强与港澳医药企业的对接联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县区前往澳门对接相关资源。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联合市有关部门,加强对港澳药品跨境委托生产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我市医药企业抓住政策机遇,尤其是推动重点优质企业积极争取港澳药品委托生产权,助力我市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8日


  (联系人:王威,电话:2882092)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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