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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1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8 16: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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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发改体改案〔2024〕42号

邓小斌、杨旭波、胡戈、林海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兴业的建议》(提案第2024115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挥营商环境激活力、稳增长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市场主体长期反映的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审批效率不高、政企沟通不畅、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迭代实施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年度工作清单等系列改革举措,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效。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的准确性、可靠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我市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政务服务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效能化建设,用标准支撑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率先在全省发布《惠州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分级分类标准》,涵盖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运行管理、服务提供和监督检查与评价等四个方面共计94项标准,形成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的闭环模式,为构建起“1+7+76+1200”的政务事项分级分类服务体系提供支撑。二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二次统筹。出台《惠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指引》,组织市、县区部门对 1791 个政务服务事项(子项)涉及的137个(省统筹99个,市统筹38个)要素进行二次统筹梳理和确认工作,实现不同地域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置“一窗通办”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 统一窗口出件”办件模式。异地办、就近办、“惠帮办”“一件事”“最多跑一次”等便利服务成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配置。四是加快推进工作规范的标准化建设。在全面规范首问负责、预约办理、业务咨询、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的基础上,梳理了77个高频政务事项可通过场景式问答精准输出一次性告知清单,明确审查要点,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和审查的精度。五是拓展证照标准化应用。通过深度剖析高频事项存在的堵点、难点,制定了 300 个高频事项梳理优化报告,形成数据需求清单,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用、共享明确方向。对全市 15109个实施清单的84100项办理材料进行全面梳理,21429项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12011项材料实现“免提交”,相关表单重复数据项实现免填写,切实解决办事群众材料重复提交,多次跑动等问题。六是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化管理。持续优化拓展“好差评”评价渠道,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对政务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开展政务服务常态化监测,强化对差评服务的督促整改,对差评工单限时落实整改。2023年,“好差评”系统中我市政务服务质量9.9,差评整改率100%。

  二、拓展市场主体诉求渠道,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为进一步畅通全市营商环境信息收集和监督投诉渠道,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并良性互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2023年,我市印发实施《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引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商协会代表、法律会计专业人士等26名具有相当公信度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我市营商环境的特约监督员。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发函、个别访谈等方式,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起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清单。同时,配套建立了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意见诉求收集、交办和反馈机制。监督员日常提出的营商环境建议或企业集中诉求,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营商办)整理成任务清单,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以交办单的形式,交由有关职能部门办理,限期办结。另一方面建立市场主体诉求跟踪处理机制。出台《惠州市企业诉求响应工作机制》及《惠州市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诉求响应服务工作方案》,建立线上线下融合、企业有呼必应的一体化诉求响应平台,并在12345热线设立企业服务语音服务队列,专席接听、专人转派,保证涉企诉求渠道畅通,提高涉企诉求办理效率。2023年,12345热线受理涉企类并转派各级部门办理诉求2880宗,平均办件时长8.79天,延期率5.73%,满意率97.40%。

  三、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构建“无事不扰”“小错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工作部署,我市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着力形成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严加监管”的监管执法新常态。一是建立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出台《惠州市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建立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发布《惠州市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对食品生产企业、娱乐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联合检查事项进行汇总,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协同发力、联动推进涉企监管执法规范化、柔性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在《惠州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各级执法单位制定和实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含直接适用上级部门制定的减免责清单),目前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22个领域的市直执法部门推行实施相应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小错免罚”获得市场主体的一致认可。三是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2023年出台了《惠州市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引导执法单位在执法“观察期”内对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引导违法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四是大力推广非现场执法。推广应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惠州分平台、推动全市227个执法主体上线应用办案125916宗,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同时,依托“粤执法”+“粤商通”非现场执法系统,在全省率先在明厨亮灶、农贸市场、特种设备、药品药店、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燃气供应站、跨门店经营、消防安全、餐饮行业等领域开展云巡查、云备案、云笔录、云查证,逐步构建市县镇非现场执法网络。

  四、下步工作重点。尽管近年来我市在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畅通市场主体诉求、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市营商环境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但是距离市场主体的预期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你们提案中提及的惠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涉企乱罚款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2024年,我市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利性。一是优化提升“惠帮办2.0”运营模式。依托“惠帮办”应用平台建设和应用,在“惠服务U”平台开通了线上帮办、代办服务。企业群众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应用渠道在线上快速精准地查找、联系“惠帮办”专窗人员并申请“全流程、一站式”的帮办代办服务。同时,平台将聚焦企业开办、重点项目、惠企政策申报等业务,主动靠前提供企业群众帮代办服务、项目专属代办服务、特殊人群帮办服务、疑难杂症协调联办管理等服务。该应用平台将于今年6月中旬上线使用。二是深化“主动办”,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送达。为解决惠民利企政策集成度低、知晓率不高、落地不精准等问题,在全面收集汇总、分类梳理全市惠企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启动了“主动办”功能模块的建设,将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法人基准档案与惠企政策兑现条件相结合,建立惠企政策办理条件智能匹配模型,通过“粤商通”“惠服务U”等平台精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推送惠企政策及申报服务。三是强化数据“汇、治、用”,提升部门协同性。依托“一网共享”平台,提升“一网统管”类数据、视频和物联感知数据的质量和规模,加强对数据及时性、完整性和服务质量的规则检测。持续加强在“粤治慧”平台的指标录入和数据服务注册,做好规范质检工作,保障指标数据质量。强化治理领域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应用,搭建治理领域主题库,归集行业专题库,联通“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应用指标库,围绕治理要素开发数据服务,支撑部门协同和治理应用场景创新。四是强化招商育商稳商工作。在全面分析原因基础上,制定实施惠州市留商稳商工作方案,完善市县镇三级领导挂点服务重点企业制度,对“四上企业”实行挂点全覆盖,特别对龙头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正在IPO、高成长等关键企业加大联系服务力度,制定挂点服务企业工作职责清单,加强重点企业走访、监测和服务,对因服务不到位导致企业迁出惠州的挂点领导进行约谈。

  (二)建立健全法治服务诉求监督管理机制。为进步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市今年将整合司法、检察院等部门的监督力量,组建惠州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并配套出台《惠州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监督工作规程》《惠州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对全市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中损坏营商环境、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类案件建立执法信息出台归集、分类处置、督促整改、定期研判、责任追究等5项工作机制。新成立的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将导入市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同步落实“5+2”闭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打通政府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立法立规、法制审查、法律顾问管理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工作领域的联动渠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法律监督、行政审判监督的衔接。接入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民营企业专门窗口,接待企业等市场主体来访,对收到涉民营企业的信访件,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实现快流转、快办理,实现多项工作机制、制度的嵌合、衔接,基本搭建一个系统完整的工作体系。目前,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已于今年1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投入运行以来,通过接待窗口线下来访、中心投诉微信小程序、惠州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专项座谈会等渠道,主动摸排、收集和接收问题线索共185件,现已依法受理33件,主要包括涉及交通运输、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股权变更登记、合同诈骗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或者司法工作问题。其中,向市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交办案件9件,办结1件;向区县、市直行政机关交办、转办案件24件,办结12件。

  (三)集中组织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涉企乱罚款问题,我市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司通〔2024〕10 号),计划通过畅通投诉渠道、执法案卷评查、运用信息化手段监控及督查处置等方式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解决违法执法、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等问题。一是开展违法设定罚款问题整治。重点整治有关地区或单位擅自设立面向经营主体的罚款项目、提高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等情况。二是开展违法实施罚款问题整治。重点整治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处罚程序不当等问题。三是开展整治趋利性处罚问题。重点核查在环保监管、交通“电子眼”、质量检测等领域趋利性执法,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情况。四是开展选择性执法问题整治。重点核查在建筑垃圾转运、应急消防等领域选择性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对不同地域、不同对象的同一违法行为区分处罚,存在同案不同罚的情形;是否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情形。五是开展过度执法问题整治。重点核查在市场监督等领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恣意裁量,随意顶格处罚、高额罚款,过度处罚、过罚不当的情形;是否存在随意降低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等情况。六是开展执法扰企问题整治。重点核查执法单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不专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

  在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国荣,0752-2809789)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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