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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惠州市惠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8 17:35:08

【政策解读】:惠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政策解读


惠州市交通运输协会、惠城中心区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市民出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惠州市惠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一)起步价:一类车(丰田锐志)起步价仍执行原标准8元/公里,不作调整;二类车(桑塔纳、比亚迪等)起步价由7元/2公里调整为8元/2公里。

   (二)公里运价:一类车(丰田锐志)公里运价仍执行原标准2.7元/公里,不作调整;二类车(桑塔纳、比亚迪等)公里运价由2.4元/公里调整为2.6元/公里。

    二、增设春节期间附加费。春节期间(除夕至年初六,共7天)营运当天(0-24时)每车次向乘客加收5元春节期间附加费。

    三、调整起步价外的跳表计价单位,由0.5元跳表调整为1元跳表。

    四、夜间补贴、返空费、等候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夜间补贴:夜间23时至凌晨5时30分内超过起步里程后,在公里运价基础上提高20%,即一类巡游出租汽车公里运价提高0.54元/公里,二类巡游出租汽车公里运价提高0.52元/公里。返空费:载客里程超过12公里后,在公里运价基础上提高30%,即一类巡游出租汽车公里运价提高0.81元/公里,二类巡游出租汽车公里运价提高0.78元/公里。等候费:停车等候0.5元/分钟。

    五、其他要求

   (一)为切实减轻巡游出租汽车司机的负担,涉及此次运价调整的调表费用,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统一支付,不得另行向出租车司机收取。

   (二)本次运价调整的收益归承包司机所有,企业不参与分配;出租车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因调整运价提高出租车承包费。

   (三)巡游出租车企业要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主动承担主体责任,保障司乘人员权益;自觉履行社会义务,促进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对绕路、不打表、拒载、挑客、私自调整计价器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后,各巡游出租车企业要履行承诺,在确保现有正常运营车辆数不减少的同时,通过进一步降低承包费等方式将闲置车辆全部恢复运营。

    六、执行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为出租汽车计价器调表期。调表期间,已调表的,按新的运价规定执行;待调表的,按原运价规定执行。

    原《关于调整惠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及完善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惠价〔2011〕266号)同时作废。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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