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发改价格〔2020〕74号
各县(区)发改局,大亚湾区工贸局、仲恺区科创局,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市供电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主动服务企业,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请各县区发改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电价监管,确保降价政策的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