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内容: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新冠肺炎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价格法》《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普法对象:
局干部职工;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公用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企业;普通群众。
具体措施:
1.以“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原文,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2.利用“惠州e普法”、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普法月刊”、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信用惠州公众号等重要传播手段,开展相关法律宣传解读。
3.通过电子办公平台、局官方网站宣传专栏、横幅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科学防控疫情的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应急预案等,并通过法律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进行疫情防控新冠法律法规宣传。
4.通过“3·15”消费者维权日、世界粮食日、“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发纪念日、“6·14”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7·1”《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宣传日、“7·16”粮食科技活动周、“10·16”世界粮食日暨爱粮节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结合现场活动进行精准普法宣传。
5.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公用企事业单位、普通群众进行法治宣传。
预期目标:
1.通过学习贯彻,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为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通过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大众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引导全社会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社会营商环境意识,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工作责任人:
惠州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