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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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