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508号)要求,我局对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编制了《惠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本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本级的目录清单。
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监管,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指定服务。
三、各实施服务收费的主体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四、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以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本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实时更新公布,动态管理。
附件:1. 惠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2.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
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
508号)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