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支持IPV6

首 页  
 
本站搜索: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延用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15:38:59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用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用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发改规〔2023〕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各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

  经研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1号)延用至2024年9月30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网站标识码4413000008 
粤ICP备14051087号-4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174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x768显示模式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