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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09:29:08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3〕8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23〕8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为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我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起,新核准(备案)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省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453元(含税)。

  二、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条件具备时通过竞争性配置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形成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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