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转发关于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供水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广东电网有限公司惠州供电局、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9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广东电网有限公司惠州供电局、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于9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含附表)及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附件:关于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951号)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2022年8月10日
(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及电话:苏时剑,280881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陈宁,2167372 ;彭宇,2117696;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联系人及电话:刘慧,28826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