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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10:29:14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大亚湾区工贸局、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716号).pdf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水利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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