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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惠州市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3-05 10:36:08

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8〕19号)规定及《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政府审定,同意你司对惠城中心区道路临时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目前惠城中心区经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定设置的186条路段共9837个道路临时泊位(详见附表2)以及今后新增的收费道路临时泊位纳入收费范围。

  二、收费标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路段、不同时段泊位供需状况差异和交通拥堵状况,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1)。

  三、免费车辆: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四、执行时间及实施步骤:本批复自2021年3月15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期满前三个月,向我局申报核定正式收费标准。江北片区的40条路段(共2816个泊位)于2021年3月15日先行实施收费政策,余下路段的具体收费时间,以我局的公告为准。

  你司接此批复后,应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各收费路段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批准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免费条款、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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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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