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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10:33:33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惠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市管各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由于该文附件页数较多,请各有关单位在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价费查询---中小学教材栏目上下载,网址:http://jhj.huizhou.gov.cn)。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6号).pdf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2月9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欧阳子洲,电话:0752-2808811;

           市新闻出版局:刘海燕,电话:0752-28082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21〕25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25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调整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34号)规定,现核定我省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含光盘、音带)的零售价格,详见附件。请各地将本通知以适当的方式转发到各学校,并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2021年春季学期执行。

  附件:2021年春季广东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2月2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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