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已废止
惠市发改价格【2020】53号
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鹿江公园基督教堂停车场等12个公共停车场收费主体的请示》收悉。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8〕1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市区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市交司[2019]373号)规定,鉴于鹿江公园基督教堂停车场等12个市区公共停车场已移交你公司运营管理,同意将上述停车场的收费主体更改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停车场名单详见附件1)。
收费主体更改后,继续按原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对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费,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的车辆按规定实行按次或按月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请你公司完善收费配套设施,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批准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免费时段和对象等信息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依法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以上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市区变更收费主体公共停车场一览表.xls
附件2市区变更收费主体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xls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