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23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ofd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网站标识码4413000008 粤ICP备14051087号-4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174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x768显示模式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