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粮食管理部门,市储备军粮供应公司:
现将《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粮调〔2021〕178号).pdf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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