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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6 08:58:13

  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就实验室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辅助业

  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和期限:第一年价格为不高于3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的价格如有变动,双方于2027年7月根据实际工作量协商具体金额,如工作量无变化,则按照第一年的合同金额执行,合同期限从2026年8月至2028年7月共两年。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或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以报名截止期当日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保证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投标资格条件,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

  (二)符合性检查:

  1.供应商具备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交服务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响应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4.投标方案是唯一确定的;

  5.有效期符合《采购需求公告》要求;

  6.评估组未认为明显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7.供应商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8.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投标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根据《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规的要求,投标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要求:

  1.有关实验室外出抽样和样品检测前处理操作,符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及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一系列质量文件要求,并按时限完成。

  2.要求到本单位进行实验室样品分样、称样、研磨等前处理、外出抽样、信息录入等工作。

  3.要求中标单位在开展实验室辅助工作过程中,对工作过程中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本单位的或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单位承诺有保密协议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对有关资料进行复印、拍照,不得向外泄露有关信息。基于本次服务沉淀的全部数据、衍生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合作终止后,中标单位应立即将所有涉及采购人信息的资料、数据全部返还采购人,并销毁自身留存的全部副本。若中标单位违反上述保密义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应付未付服务费,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4.服务时间: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项目相关技术要求

  1.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项目团队,且熟悉国家、省、市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照采购内容逐项提供)优先;

  2.项目团队需配置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以上资格证书,负责项目实施运行保障的专业技术人员。

  3.项目服务内容

主要岗位

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内容

辅助抽样

抽样、样品管理

协助抽取批次样品,完成抽样记录填写及样品交接、流转、保管等工作

检测前处理

委托送样和监督抽检样品检测

主要负责对本单位的样品进行分样、称样、磨粉等前处理工作和检验员助理相关工作

辅助样品信息录入及报告编制

样品信息录入及报告编制

主要负责核对样品信息与委托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完成抽样单、委托单信息录入,根据检测原始记录和实验分析结果,将检测数据编制成检测报告,统计、整理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定期进行存档,做好报告存储管理等工作

辅助实验室器皿清洗

实验室器皿清洗

主要负责实验室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检测器皿的清洗、晾晒、烘干、分类、归纳等工作;完成实验室区域保洁、清洁等工作。

保洁人员

卫生保洁工作

主要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的日常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垃圾收集等工作;

  五、投标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于2026年7月10日17:00前将投标材料一式四份(一正三副)通过邮寄或送达的方式送达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递交材料时需提供上述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开标确定:我中心将在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价格、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2-3897826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23号(质检大楼)


  附件1: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评分标准.docx


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2026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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