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规定,现结合我市价格监测工作实际,增加一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名单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反馈。
序号 | 辖区 | 定点单位 | 承担任务 |
单位名称 | 信息员 |
1 | 大亚湾区 | 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唐广通 | 广东省生猪、仔猪、母猪及饲料价格监测周报 |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月15日
联系电话:2812990
电子邮箱:fgjjy@huizhou.gov.cn
惠州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