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价格函〔2016〕91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834号)规定,需调整部分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设点布局,现结合我市价格监测工作实际,拟变更相关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名单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定点单位变动 |
序号 |
辖区 |
定点单位 |
原定点单位 |
承担任务 |
备注 |
单位名称 |
信息员 |
1 |
龙门县 |
惠州市乐万佳优鲜商业有限公司 |
王林峰 |
龙门县瑞丰商店 |
城乡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周报表 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专项报告制度 |
变更 |
公示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14日。
联系科室: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中心
联系(传真)电话:2812990
电子邮箱:wjjjc@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