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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个应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可以合并在一起只进行一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5-02-06 16:48:15

  问:

  若干个应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可以合并在一起只进行一次招标?

  答:

  现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于您提到的情形没有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为了提高招标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一定期限内的重复性招标项目或者不同实施主体的同类招标项目进行集中招标,但是不得有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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