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对于幼儿托管服务收费,有没有指导价?
答: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4号),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中,基本服务费包括保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其他服务费指在基本服务费外,服务机构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一)公办托育和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属地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托育服务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属地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托育服务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基本服务费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可参照幼儿园收费标准或公办托育、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其他服务费收费标准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机构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
其他类型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托育服务机构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