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问:
省属中学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
省属中学的学费、住宿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由省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批准执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参照所在地市要求执行。
中央驻粤、部属、省属单位在广州地区的附属公办中学收费参照省属中学收费政策管理,在其他地区的附属公办中学收费参照属地管理政策执行。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52-2808361 传真:0752-2814398 邮箱:2890286@huizhou.gov.cn 网站标识码4413000008 粤ICP备14051087号-4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174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x768显示模式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