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一中学:
为进一步改善市直公办高中办学条件,保障学生住宿安全和生活品质,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住宿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市实验中学北校区、市第八中学金泉校区(高中部)及市第一中学田家炳校区住宿费标准统一核定为550元/生·学期(含水电费)。
二、住宿条件
(一)每间宿舍不超过8人。
(二)配备独立卫生间、冲凉房、阳台。
(三)配备床、空调、风扇、储物柜等设施。
(四)提供生活用电和用水(含热水)。
三、执行时间
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限5年。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