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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市实验中学北校区、市第八中学金泉校区(高中部)及市第一中学田家炳校区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5 17:38:16

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一中学:

  为进一步改善市直公办高中办学条件,保障学生住宿安全和生活品质,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住宿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市实验中学北校区、市第八中学金泉校区(高中部)及市第一中学田家炳校区住宿费标准统一核定为550元/生·学期(含水电费)。

  二、住宿条件

  (一)每间宿舍不超过8人。

  (二)配备独立卫生间、冲凉房、阳台。

  (三)配备床、空调、风扇、储物柜等设施。

  (四)提供生活用电和用水(含热水)。

  三、执行时间

  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限5年。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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