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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机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1-09 10:56:43

  近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惠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惠州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实施方案》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两书同达”的适用范围,是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需在信用门户网站公示时,应当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完整、准确、及时地提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

  机制坚持“谁处罚、谁告知”原则,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实施“两书同达”,鼓励探索电子送达等方式,提升“两书同达”的时效性与便捷性。通过主动靠前的服务,有效破解“不知修复、不懂修复”的难题,助力信用主体及时把握修复时机,高效完成信用重塑,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探索建立信息公示全流程信用修复提醒服务。除“两书同达”一次性告知外,在相关行政处罚符合《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时,如信用主体已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满足最短公示期等关键节点,通过短信、执法平台等一并发送信用修复提醒。

  同时,对符合修复条件但逾期未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主动回访,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探索开发标准化信用修复同意书供信用主体自行下载使用,实现从处罚到修复的闭环服务。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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