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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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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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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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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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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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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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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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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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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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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接待、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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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社会保险、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督查、信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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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局印章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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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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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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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发文件符合行文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文字无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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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保密措施,执行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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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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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档案管理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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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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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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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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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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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耀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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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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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监督检查中长期规划,研究国民经济运行分析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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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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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中长期发展速度、比例、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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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汇总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各专项规划(包括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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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监督检查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规划的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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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上报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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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监督年度经济运行,提出调控和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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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起草季度分析综合报告,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发布季度、年度经济预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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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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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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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努力做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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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中长期规划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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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年度经济运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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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健全宏观经济预警、预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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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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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科(国外资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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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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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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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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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的计划管理及项目的审批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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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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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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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组织确定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协调解决资金筹措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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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编制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及其年度计划,编制上报国家投资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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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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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限额内投资项目,上报限额外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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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编制全市利用外资计划,对有关部门上报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会审并提交领导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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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审核发放利用外资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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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外债全口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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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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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努力做到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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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按程序审批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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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办理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立项审查、上报及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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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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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科(基础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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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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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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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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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业、基础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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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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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研究提出工业的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的目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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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总编制工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工作,分析工业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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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确定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布局,协调解决报批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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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限额内工业、基础产业基建项目,审核上报限额以上工业基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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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内部各行业规划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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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通信等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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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衔接平衡能源、交通、通信等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能源、交通、通信等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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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参与基础产业重点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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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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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努力做到工业、基础产业中长期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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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监督检查基础产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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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审批限额内工业、基础产业项目及有关限额外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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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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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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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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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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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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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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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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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监测和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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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等的发展规划,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的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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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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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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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报市和国家投资的农业、林业、畜牧业投资项目计划,审核上报限额以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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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批限额以内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以及畜牧业等生产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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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编制小城镇发展规划,审批小城镇建设项目,指导小城镇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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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规划农村小康建设和农村经济信息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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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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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村经济发展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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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学合理核定农村经济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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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按程序审核限额外农村经济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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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按程序审批限额内农村经济生产性项目、城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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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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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科(高技术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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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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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添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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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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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发展与高技术产业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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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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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社会发展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的人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政法、民政等方面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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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制订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第三产业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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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汇总编制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上报限额以上社会发展各行业的基建项目,审批权限内基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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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社会事业各专项资金,搞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宏观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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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提出高技术产业(含信息化)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科技行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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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究开发、示范工程和重点工业性试验;组织上报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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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新产业的形成,安排高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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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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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合理编制社会发展、第三产业中长期规划,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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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按程序审核上报限额以上社会发展各行业,审批权限内基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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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办理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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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的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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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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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科(经贸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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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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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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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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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内外贸市场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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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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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编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工作,研究提出经济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计划体制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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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县镇级综合改革,参与拟订和协调农村经济体制配套改革方案,研究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衔接的有关问题;参与研究和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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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人大、政协建议与提案和本局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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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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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合上级证监部门,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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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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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经贸流通相关项目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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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研究国内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提出重要商品的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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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工业产品以外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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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和物资的政府订货和储备工作,引导和调控市场;提出价格调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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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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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合理编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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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办理人大、政协建议与提案和本局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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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加强证券、期货等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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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按程序办理经贸流通项目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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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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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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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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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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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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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粮食计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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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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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粮油购销、地方粮油储备规模与收储动用计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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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协调市内外产销区之间的粮油余缺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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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订全市粮食仓储加工、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的建设规划;研究拟订粮油信贷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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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落实粮油政策性补贴;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协调和行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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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组织粮食会计、统计制度的实施以及相关报表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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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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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合理编制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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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按程序拟定地方储备粮规模和收储动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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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遵守和执行《会计法》、《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保证会计、统计数字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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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设置专职会计、统计人员,会计、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并指导、督促会计、统计人员贯彻执行会计、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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