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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展计划局领导行政执法责任
局长、党组书记:梁万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主持市发展计划局行政执法全面工作;研究决定全市计划系统和本局工作方案、重大措施和工作决策;审查、签发向法制局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定期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听取职能科室执法责任人及各县(市、区)计划局负责人关于执法情况的汇报;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党组副书记:叶慧明
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计划生育、劳动工资、粮食学校、工、青、妇、老干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副局长:郑秀红
负责市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经贸流通相关项目的审批工作;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本局行政复议工作;配合上级证监部门,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副局长:骆新兴
负责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监测和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的总量控制;负责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工作;负责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工作;协调指导小城镇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宏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副局长:朱水生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协调和行业指导,负责粮食总量平衡、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粮食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并协调市国家储备粮库筹建和管理工作。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副局长:徐
毅
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调控和改革措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国家投资项目计划;全市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工业的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的目标、措施;提出全市能源、交通、通信等的发展战略,对市人民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调研员:庄赞谷
受局长的委托,负责有关专项工作;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助理调研员:何生
受局长的委托,负责分管企业工作;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助理调研员:吴锦元
受局长的委托,负责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以及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审核限额以上社会发展各行业基建项目,审批权限内基建项目;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科技行业规划;组织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研究开发、示范工程和重点工业性试验;组织上报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安排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对其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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