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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展计划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示精神,促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机关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一切政府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精神,通过完善制度、改进服务、行政监督等配套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责任心和规范执法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制环境,促进计划工作稳步发展。基本目标是:
1、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将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落实到具体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和奖励严明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标准量化,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各项业务文书规范化、标准化,以实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2、通过学法、普法,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宪法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能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实施。
3、建立发展计划局管理信息系统。努力提高科技信息水平,逐步实现网上办公与政务公开,将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及办事人员的行政执法依据、职责范围公布在发展计划局信息网,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4、建设一支高效、廉洁、勤政、务实的干部队伍。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纪律教育,发扬“团结、务实、勤政、高效”的作风,推进以依法行政和高效廉洁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做好优质服务,保证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积极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努力造就一支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保证措施
(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度,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地实施。一是建立行政执法重大问题的领导决策体系,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二是明确本单位各执法工作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职责,使正副局长、科长、科办员均有明确的岗位分工。职责划分做到上下贯通、管理明晰,权力义务明确,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2、建立行政执法法定程序。各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在办理事项、审批发证、行政监察过程中,规范管理、审核、审批等程序,对行政执法中的立案、调查、处理等情况予以登记和存档。
3、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促进公正执法。各部门将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全部工作都在办公室内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表明身份或执行公务的专用证件。此外,在依法行政中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办事人姓名;公开办事结果。涉及行政审批、登记、许可等事项的,应当公布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办理;不予以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4、规范权力运作,促进廉洁执法。完善职权分离制度,规范行使职权的程序,在财务管理中,实行审批人、证明人、经手人分离制度;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联审决策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1、建立内外结合、综合防治的执法监督体系。一是抓好内部监督。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本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其职责,将负责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到具体执行的各个科室,成立执法监督小组,对计划系统各单位实行动态监督、跟踪监督,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发现执法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对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二是强化外部监督。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对我局执法人员、执法活动进行广泛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开投诉电话和办事制度,结合我市“万众评公务”活动,为社会参与执法监督创造条件,通过内外结合、综合防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增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与各级领导干部和办事人员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国家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后果的;管理松懈、执法不到位,依法应该履行的职责而无故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等行为的执法过错,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书面检查、扣发奖金工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停止上岗,在一至三年内不准升职升级等方式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建立执法保障制度,加大依法治理力度
1、组织领导制度。局设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制定计划、方案和措施,完善各项制度,指导监督执法责任制工作,管理协调执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
2、法制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法律宣传培训,增强依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能力,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局成立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加强法制教育在计划系统内完成《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会计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要加强机关行政管理的依法治理力度,严格各项纪律,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各科室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特点和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学习内容、方式及责任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规划部署,有年度计划安排、有普法专项检查。
3、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现有法可依,是搞好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和清理制度,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正的修正,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具体做到“六公示”:执法主体资格公示,执法身份公示,执法依据公示,执法岗位责任公示,执法程序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5、重大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执法事项,各执法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及意见提交办公会议或分管局长召集有关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搞好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市发展计划局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更新行政执法观念,提出完善法规和规章的建议,健全执法责任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市发展计划局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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