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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确定
减少审批事项
规范审批行为
日前,市政府下发了《批转市发展计划局关于惠州市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惠府[2003]54号),确定了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坚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及规范审批程序并重,以完善管理措施为主,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意见》指出对目前保留下来877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改革精神和要求作进一步清理,并于近期完成事项调整方案的报批工作。同时,为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审批,《意见》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公开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规范审批行为,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后续监管措施,防止管理脱节。切实做好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的移交、调整后的衔接等工作,推进
政府增创体制新优势,逐步建立起规范、科学的行政审批制度管理体系。以此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市行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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