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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军粮供应站通过资格审核认定
为了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促进军粮供应网络建设,保障军粮供应。根据国家粮食局《全国粮食系统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粮食系统军粮供应站资格审核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省粮食局审定,我市10个军粮供应站符合军粮供应条件,取得了军粮供应资格,其中有7个确认为军供站资格、3个确认为代供站资格。通过资格审核认定的军粮供应站(代供点),将由省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统一颁发资格证书、牌匾,同时上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从五月一日起,除省粮食局认定的军粮供应站外,其他单位不得挂与军粮供应相关的牌匾和从事军粮供应工作。
实行军粮供应站资格认证和年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军粮供应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粮食管理科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