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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惠市发改高2005〕76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计经贸办)、相关企业集团: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3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于4月25日前报送我局高技术产业科。

 

二○○五年四月五日

    (联系人:陈添祥、高绿化  联系电话:280801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粤发改高〔2005170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

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

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387)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于 430日前 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一式四份,附项目简介的电子版)、省经贸委(一式二份)、信息产业厅(一式二份)。地方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联合转报,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属集团项目可直接报送。

二、上报项目须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备案申请材料请于 430日前 由项目单位直接报省。已经省级或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立项的项目,不需再进行备案。申报期间,如我省出台新的项目备案办法,则按新办法执行。

三、请你们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申报材料齐备、真实。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信息产业厅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吴世文   联系电话: 02083133176

传真:83186835       邮箱:symonw@gd.gov.cn

省经贸委     王新宇    联系电话: 02083133396

         传真:83318522     邮箱:jsc@gdet.gov.cn

          省信息产业厅      联系电话: 02083134280

 

 

 


 

抄送:省科技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329 印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发改办高技〔2005387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

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

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有关省()经委(经贸委),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促进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2005年我委将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专项的重点任务和领域等,仍参照我委2004年发布的专项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l69)执行。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近期实施重点

总体思路:一是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及应用需求,进一步提高投资类产品比例,调整和优化信息产业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二是对先进技术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给予扶持,加快形成生产规模;三是促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开发环境和手段的改善和提高;四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扩大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国际市场。

重点领域包括:计算机与网络产品、通信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等。

二、具体要求

()项目主持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新时期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项目备案工作,同时,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要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前,暂参照附件执行。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应包括:

1.项目自有资金证明;

2.相关银行的贷款承诺函(省分行)

3.环保评估报告及省(单列市)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4.土地、规划等必要材料。

()请各地发展改革委(计委)商地方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于 2005515 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式二份(同时须附项目简介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报送我委,并同时抄报信息产业部。对于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委(经贸委)的地区,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经委(经贸委)联合行文上报我委。

()在项目主持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并在信息产业部提出项目的行业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主题词:信息产业  专项  通知

 

附件: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三、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产品市场预测、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招标计划、建设期管理等;

四、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五、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

六、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来 源:社会发展科 摄 影: 时 间:20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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