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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两个飞跃”重要思想,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农业经营组织制度和经营机制的重大创新。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找准今后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向,为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暨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提供对策和建议,今年四月底、五月初,我局专门组织调查小组,在市农业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听汇报、召开各种专题座谈会、走访各类龙头企业的办法,经多方面的调查,对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有了一个较深入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非常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并在市委召开的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出了《进一步加快惠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努力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指明了方向。经过多年来的培育,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等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体系和“生产有基地、加工有企业、营销有组织、流通有市场、出口有渠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框架。据初步统计,全市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201个,其中龙头企业74个[省级2个,市级27个(含9个培育对象)]。2001年龙头企业总产值18.98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17.1%,龙头企业带动农户5.54万户,户均增收3164元。
二、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特点
(一)发展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产业格局。
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立足市场需求和资源优势,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实施“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三高”农业,目前全市已发展了一批粮食、水果、蔬菜、畜牧、水产、速生半产林基地,其中粮食基地112万亩,水果75万亩,蔬菜36.75万亩,速生丰产林11万亩,水产养殖面积45.88万亩。一些具有各自特色的区域经济群正在发展,如惠阳镇隆的万亩荔枝基地,马安、水口的万亩西瓜基地,矮陂、横沥万亩梅菜基地,博罗石坝500万只三黄鸡基地,龙溪、福田百万只养鸽基地,石湾5000亩韭黄基地,长宁花卉基地,惠东平海万亩马铃薯,梁化万亩蔬菜、白花万头养猪,龙门的竹制品加工基地等。目前全市有万亩以上水果基地的乡镇42个,上万亩蔬菜基地的乡镇16个,万头以上瘦肉型养猪场20个,现代化养猪生产线35条,年出栏万只以上的养禽场154个,已初步形成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产业格局。
(二)培育发展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
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发展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是关键。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把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一批产业化经济组织,带动千家万户走向市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级龙头企业惠东九华农贸有限公司以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4000多户农民种植马铃薯,其中当地平海镇寨头村72户种植马铃薯1500亩,由于种苗技术过关产量高,全村每户增收3.1万元,人均1950多元。博罗石坝三黄畜牧有限公司,年饲养活鸡500万只,直接带动当地3000多户农民发展养鸡业,平均每户养鸡收入可达1750元。博罗柏塘光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要生产加工青梅、李、生姜等农产品,每年收购加工量达4500多吨,直接带动周边乡镇发展水果10多亩,还与2000多户农民签订合同,每年收购额达350多万元,使每户农民增收1800元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201个,拥有固定资产14.51亿元;龙头企业74个,有固定资产7.78亿元。通过产业化经营的形式,建立起种植业基地22.87万亩,畜饲养量70.46万头,禽类饲养量1600多万只,水产养殖面积9.47万亩。去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产值18.98亿元,其中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有7个,龙头企业经营利润1.63亿元,出口创汇546万美元。全市专业市场交易额7.2亿元,各种中介组织销售收入约1.74亿元。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11.17万户,占全市农户的29%,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农户5.54万户,户均增收3164元。
(三)创立了一批具有惠州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特别是龙头企业,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具有惠州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并加强了农产品标准化认定工作,已创立了一批在国内外叫得响的农产品品牌,不仅提高惠州农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而且创造了较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如惠阳“梅菇”牌梅菜已取得美国农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进入了东南亚等国际市场,惠阳因此而获得“梅菜之乡”之美誉。在1999年中国国际农博会上,我市的绿雅牌百香果汁饮料及热情果汁饮料、惠东金梅食品厂生产的五行合牌油甘露、博罗光华食品厂生产的华恒牌话梅姜等四个产品被认定为名牌产品。在2001年中国国际农博会上,我市又有祯州牌即食瓶装梅菜等四种产品获得了国家级名牌产品认证。此外,还有镇隆荔枝、石湾韭黄、石坝三黄鸡、湖镇冬瓜、马安西瓜、铁涌牡蛎、杨村碰柑、龙门竹笋、牙签等品牌也在国内市场及有关地区等深受欢迎,惠州创立的农产品品牌所带来的效应,不仅大力促进了当地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也给当地农民的增收带来了可观的收入。
(四)建立了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一支流通销售队伍正蓬勃发展壮大。
建立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组建一支活跃在广大农村的流通销售队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农产品流通、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手段。多年来我市政府十分注重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加大投资力度,注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农产品市场的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全市已建起了各类综合市场250多个,总面积达45万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59个,占地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21个。去年全市农产品专业市场交易额7.2亿元,比上年有较大的增长。在培育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各级政府还十分重视抓好农产品销售队伍的建设,通过这支活跃在广大农村的销售队伍将惠州的农副产品推销到国内外各类市场,加快我市农产品的流通,使“丰产不丰收、谷贱伤农”的现象逐步消失,不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也使这批销售人员的努力得到了丰厚的回报。目前全市建立的农产品销售或流通机构(经纪人组织)765个,销售人员约有5万人。与此同时,市农业等部门积极组织我市的农业企业参加全国农产品交易会,建立健全农业信息网络,为农产品开拓市场,打开销路提供信息服务。目前不少农民和农业企业通过信息网络推销产品,在网上达成交易,进一步加快了农产品的流转。
(五)建立了农业现代化示范功能区。
办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为实现全市农业现代化树立典型和榜样,是我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调动市、县、镇三级政府的积极性,在博罗石湾镇和惠城区小金口镇办起了两个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功能区。高标准制定了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五高六化”标准进行建设。到目前为止,两个示范区已投入资金7950万元,完成了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和流通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平整扩宽了机耕路,基本实现了沟渠硬底化;配套了市场、信息网络、无公害蔬菜检测中心。功能区的运作已步入正轨,生产和经营的范围和规模正逐步扩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六)外向型“三高”农业不断发展。
引进外资兴办“三高”农业不仅有效地解决资金、技术、种苗等问题,更加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的市场出路,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条有效途径。多年来,我市利用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土地等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吸引外商投资“三高”农业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带动千家万户走向市场,不仅使农民学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验,而且使农民增加了收入,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目前全市有14家“龙头”企业是吸引外资兴办的。惠阳市是吸引外资兴办“三高”农业较早的县(市)之一,至目前为止,全市利用外资兴办的“三高”农业项目有83宗,实际利用外资13.2亿元人民币,经营面积4.97万亩,年创汇1100万美元。如永湖镇引进台商投资1亿元在彩一、淡塘两村建设一个万亩花卉基地,集农业、旅游于一体,首期2800亩花卉已经种下。马安镇引进外商投资6000万元兴办甲鱼养殖基地750亩,在他们的带动下,附近的农民也积极开展甲鱼养殖,面积达1000多亩,产值4000多万元。惠东县东进农牧有限公司多年来投资6000多万元,建起了万头养猪场和几千亩的蔬菜基地,2001年生猪饲养量6.5万头,猪肉产量4200吨,增加值0.58亿元,带动农户1080户,户均增收15600元。博罗福田顺兴家禽养殖加工有限公司是外资兴办的在珠三角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龙头”企业,2001年实现产值近3亿元,带动农户2008户,使每户农民增收2110元,得到了广大农户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产业化经营的水平还比较低,正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认识不到位。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加快农村经济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是减少加入WTO后对我市农业冲击的有效形式、是传统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型的必由之路,也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由于有些领导对此缺乏正确和科学的认识,对如何推进和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别是办好龙头企业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由于财政困难,总感觉力不从心的心态,是导致我市产业化经营起步晚、步子慢、程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龙头企业规模小,实力不足。我市近年来虽然创办了不少龙头企业,但规模小,实力不足,对农户带动面不广,幅射力不够。龙头企业本身农产品加工能力有限,创造的附加值不高。龙头企业内部科学管理水平低,技术、人才匮乏,应用高新技术和创新能力不强;由于企业规模小,实力不足,效益不高,导致抗灾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
(三)政府投入不足。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投入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产业化发展,办了不少实事,但总的来看,政府对扶持产业化发展特别是龙头企业投入偏少。一是没有建立由政府牵头并注资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大部分企业投保无门,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打击后,得不到有效的补偿,导致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恢复生产和经营。二是没有建立由政府牵头的企业贷款担保中介机构,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龙头企业借贷困难,缺少足够的流动资金和发展基金。三是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沟通,使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倾斜政策和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具有惠州特色的农业拳头产品不多,品牌效应得不到有效发挥。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的农产品创出了一些有影响力的品牌,但与先进地区比较还有较大差距。有的企业虽然有了品牌,但生产加工能力有限,没有形成集约化经营的规模效应;有的企业虽然有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但缺乏有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效益不佳。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程度较低。我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近年来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一是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方式简单,内容不多不配套,领域不广,系列化程度低,特别是信息、资金、流通和加工销售服务严重滞后。二是市场发育不良,规模小,吸附能力和幅射能力不足,流通机构不足和销售队伍素质不高,影响了我市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导致丰产不丰收,谷(果)贱伤农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措施与建议
为切实解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我们建议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真抓实干。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意义的认识,解放思想,把发展农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转到产业化经营上来,努力探索有惠州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和路子。各级要落实领导负责制,制定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协调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推进产业化经营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和《广东省重点发展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好市人大《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议案。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检查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各级政府年终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责任心,以保证措施到位,真抓实干。
(二)加大扶持力度,做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带动千家万户农户走向市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引进外资。要充分利用我市土地、劳力等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招商引资,或以现有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种养大户为载体,吸引外资创办合资、合作的外向型龙头企业。二是鼓励民间个体或组织创办龙头企业,充分调动社会的一切力量,以资金、技术参股等形式,联合其他经济实体组建农业龙头企业。三是支持国有、集体涉农生产、流通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延伸服务领域,改造成为龙头企业。四是涉农单位创办或转制为农业龙头企业。五是扶持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土地等农业资源入股,通过多种融资形式兴办农业龙头企业。
兴办农业龙头企业既要有“满天星斗”,又要烘托“一轮明月”。因此,要实行“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做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突出集约经营,起到规模效应。要加快实施《惠州市重点发展3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应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发展一批县(市、区)级龙头企业。此外,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等方法,发展几家大型的龙头企业集团。做强做大龙头企业,要落实好以下各项优惠政策。一是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笔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的办法,用于扶持30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二是积极争取国有商业银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银行通过资质评估,确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龙头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农村信用社要按有关的政策规定,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市、县、镇三级应每年从财政中拨出一笔专款,成立龙头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发展。三是采取市、县(市、区)镇政府和龙头企业共同分摊保险费的办法,设立农业风险保障基金,采取丰年保险公司多付,灾年政府多给的办法,解决龙头企业保险难的问题。四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出口,外经贸、金融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争取出口贴息,调动龙头企业自营出口的积极性。五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土地承包经营和开展适度的集约规模经营的关系,要将零星分散、边远土地向种田能手,龙头企业转移。要处理好土地向企业集中后农民的务工和生活出路问题,争取更多的农民转为企业工人,增加农民收入。此外,要实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办畜牧场用地,应视同农业生产用地、减少审批程序和使用费用,使土地尽快产生效益。
(三)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要引导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以效益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地农产品的实际,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发展加工业,积极争创有惠州特色的拳头产品,此外,要按农业产业标准化的要求,做好产品的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科技水平,从而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流通。
要根据我市农产品产地和物资流向,统一规划,充分调动国家、集体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兴建和完善一批功能齐全、设备先进、进出方便快捷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使产地批发市场与中心批发市场相结合、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相结合、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相结合、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相结合,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市场体系建设应以市场经济为原则,避免政府过分干预和重复建设的没有销路的“有场没市”的现象。此外,要大力扶持和发展培育农业各种适销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组织起来进入流通领域,发展壮大农产品流通队伍。
(五)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要从深化体制改革入手,加快现行农科机构体制和县、乡镇各类农业服务机构体制的改革,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二是要积极改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外部环境,包括政府协调、资金支持、政策倾斜、税收扶持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调动他们为农业服务的积极性。三是要加强信息服务,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县、镇三级农业信息机构和网络,及时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要充分发挥农业信息网络的作用,及时发布我市农产品的供求信息,为农民排忧解难。四是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兴农的力度,大力推广良种良法,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兼优。此外要重视农科技术培训示范工作,普及农科知识,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五是要加快我市农产品标准化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管理,从而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科技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六是通过各种招商引资会、农博会、产品展销交易会、广告等手段扩大农产品的宣传,努力打造惠州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七是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护和法律体系的建设,逐步完善公司和农户的利益机制,保证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市在2010年左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OO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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