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367号)有关规定,从2022年3月15日起,危险废物处置费(医疗废物处置费除外)已不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原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价格问题的通知》(惠市发改价函〔2018〕111号)文废止。
接文后,你公司开展的危险废物处置业务需收取的费用标准,由你公司与接受服务的企业(客户)协商确定,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