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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议事范围、规则和程序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党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局党组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重要部署、决策及会议精神。
2、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3、牵头起草的市发展规划、局年度工作指导思想、计划、目标与工作总结、重大任务部署。
4、干部职工的调动、辞退、任免、奖惩以及福利。
5、影响较大的投资项目的审批(或审核)、核准。
6、重大资金的借贷,重大经费开支。
7、党员干部职工呼声、申诉的答复及违纪案件的处理。
8、其它需要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议事规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党组议事都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出决议、决策务求符合客观事实。
2、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凡是重大问题一律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议问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再集中大家的意见进行决策,形成决议。
4、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问题。对党内决议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要执行决议,分歧较大时,除情况紧急外,不急于形成决议,待深入调查研究、批复交换意见,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再开会复议做出决定。
5、维护党组团结统一原则。坚决反对派性和阳奉阴违。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只能在会上提,不允许在会后乱议论,做小动作,搞自由主义。要树立豁达大度的胸怀,站在党性的高度,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6、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制原则。决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实行分工负责制。工作中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通气,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提醒,互相补充,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7、修正完善原则。各成员执行党组决策的过程中,如发现有脱离实际,或碰到有困难阻力,应及时反馈给主要领导,并提议召开党组会研究,补充完善,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决定。
8、保密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保密规定,讨论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具体人和事的问题,不得擅自泄露讨论过程,否则,谁造成的后果谁负责。
三、议事程序
1、深入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摸清下情吃透上情,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2、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会议议题。
3、对研究讨论的问题,预先通知成员,使大家有思想准备,对议题先酝酿。
4、围绕议题研究讨论。讨论有关议题分管成员作重点发言,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
5、形成决议。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各个成员逐个表态,形成结论。
6、贯彻执行。决议做出后,由相关部门该向上级报告的及时呈报,该向下级通报的及时通报执行。
7、边实践边修改完善。通过实践检验,对不符合实际的及时报告党组会重新讨论和研究,进行更正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