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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金山院区一期)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04 17:23:13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关于审定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金山院区一期)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惠市心医函〔2023〕2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金山院区一期运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同意实施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金山院区一期)配套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441302-04-01-511210)。

  二、项目单位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三、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JSH8-01-02-01地块。项目建筑面积约139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57㎡,地下建筑面积9150㎡,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完善院内生活用房及地下车库,建设医疗信息化系统、医疗物流系统及购置医疗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14579.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54.89万元(含物流系统1876.00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2361.20万元,信息化工程479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84万元,预备费353.2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和医院自筹解决。

  五、请根据项目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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