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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环〔2019〕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19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
1.广东省2019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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