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5〕137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屋顶分布式和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我市企业可直接到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个人建设的直接到当地电网企业登记,由电网企业负责集中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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