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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市重点项目工作的建议;研究、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加强与国家、省发改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重大项目落户惠州,跟踪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报批工作,参与市特大项目的筹办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信息数据库,掌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重点前期预备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在我市落户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暂定专项编制2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设主任1名(由1名局领导兼任),副主任1名(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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