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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监理所(挂粮食管理科牌子)
保留市粮食监理所(挂粮食管理科牌子),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和考评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拟订地方粮食流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和粮油品质认证,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粮食储备管理,拟订军粮供应、军粮质量监督政策及有关管理工作国;研究提出并协调落实粮食应急措施,监督灾区、水库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等粮食供应政策的执行。维持原定事业编制5名,定编经费由市财政开支。领导职数:设所长(科长)1名,副所长(副科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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