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新开工项目审批制度

(一)审批依据:粤府函[1999]203号、粤府函[1999]380

 

(三)承办科室:投资科

(四)服务承诺:在市发展计划局审批权限内、资料齐全的项目,2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